市城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函》(常城管〔201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分别以常发改〔2010〕180号和常发改行服〔2011〕126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同济桥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能力,满足周边居民垃圾收运的需求,原则同意调整同济桥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由1870平方米调整为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356平方米调整为3090平方米,处理规模由100吨/日调整为200吨/日。
二、项目总投资由10166万元调整为13166万元,增加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增加1100万元,设备投资增加600万元,前端收运系统投资增加900万元,其它费用增加4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三、项目建设需完善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仍按我委常发改〔2010〕180号和常发改行服〔2011〕126号文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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