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一期工程有关事项的批复 | |||||||||
市城管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常州市生活垃圾转运站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函》(常城管〔2014〕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鉴于该项目已由我委分别以常发改〔2010〕180号和常发改行服〔2011〕126号文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经研究,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同济桥生活垃圾转运站服务能力,满足周边居民垃圾收运的需求,原则同意调整同济桥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由1870平方米调整为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1356平方米调整为3090平方米,处理规模由100吨/日调整为200吨/日。 二、项目总投资由10166万元调整为13166万元,增加投资3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增加1100万元,设备投资增加600万元,前端收运系统投资增加900万元,其它费用增加4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三、项目建设需完善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 四、其它事项仍按我委常发改〔2010〕180号和常发改行服〔2011〕126号文执行。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