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城乡一体化,逐步完善覆盖全市、网络健全、经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城乡居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根据《江苏省新农保经办服务“四个不出村”建设及服务标准(试行)》(苏人社发〔2013〕297号)和《关于我市城乡居保“四个不出村(社区)、服务在身边”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常人社发〔2014〕11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社区)、三个不出门”便民快捷经办服务管理流程及标准》,请各地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社区)、三个不出门”便民快捷经办服务管理流程及标准》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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