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案 号 |
0321 |
提 案 者 |
教育界 |
案 由 |
关于将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限委托辖区执行的建议 |
背 景 情 况 |
我市共有幼儿园343所(含分园),其中公办幼儿园234所,占比68.22%。公办幼儿园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仅4所,绝大部分是差额补助和自收自支性质的幼儿园,幼儿园日常运转主要靠收费来维持。目前,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已下放到辖区,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在市级。 |
问 题 分 析 |
学前教育实施“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类幼儿园的办学许可审批、日常管理、教师管理、经费保障责任等均在辖市区,与目前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在市级不相匹配。 |
对 策 建 议 |
市发改委将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权限委托给辖区,由辖区根据幼儿园等级,聘请第三方开展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结果核定本地公办幼儿园收费基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