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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建议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的科学化和人性化
发布日期:2018-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市工商联反映:部分民营制造业企业反映,近年来在一系列环保政策的影响下,环保督查力度大、要求高、检查严,存在少数执法的欠公平、欠科学现象,“误伤”了部分企业,涉及医疗器械、制药、环保材料、工业产品等领域。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环保风暴”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基层部门在执行环保措施时方式简单,有“一刀切”现象,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当,影响了部分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二是由于执法机制不够完善,个别基层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年轻同志“执法并不懂法”,“以罚代管”,对待企业主态度生硬,影响执法效能。三是地方政策执行缺乏弹性,政策的不断变化以及相对滞后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经营压力,如某以出口为主的制药企业计划进行车间改造升级、按照国际标准生产新产品,但由于目前执行的环保法规并未有具体标准,环评难以通过,对企业新产品的规划报批造成了一定影响。
  环保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国家正面临行政体制改革,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企业有环保违法行为的应当严肃追责,但在政策出台、执法态度、方式方法等方面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为此建议:
  一是结合产业政策的发展,科学制定环保政策。制造业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不能因环保方面出了一点问题就“一关了之”“一罚了事”,在政策出台之前多征求相关民营企业的意见,尽量支持企业尤其是基础制造业等实体企业进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环境,完善环保执法的容错纠错机制。既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又要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和帮助企业进行整改。尊重和善待遵纪守法的民营企业家,加强基层和一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尊重执法对象。
  三是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针对一些中介机构的质量审核体系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不符合要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等问题,亟需改革整顿,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环评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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