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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发布日期:2011-08-09 浏览次数:  字号:〖
 

        目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在“文明进社区”活动中,我们听到比较多的是老百姓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和看法。物业管理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兴服务产业,近几年来,矛盾和问题显现,譬如,景观池塘变成臭水沟,停车杂乱无章,小广告到处贴,维修不及时,保安工作松驰等等,这些严重影响着小区居民的利益,影响着文明社区的构建和城市人居环境的提升。
        我市“文明进社区”应以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的民生议题为抓手,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文明水平。为此建议,在全面贯彻执行物业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市里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由房管、建设、城管、工商、公安、人防等部门组成,扎口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解决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确立小区物业管理“年审评级制度”。强化辖区房管局的物业管理指导职能,每年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作年度检查审核(今年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评比,可放在7月前进行),在充分听取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评级(每个等级由物价部门制订最高收费上限),对物业服务水平下降的小区,要勒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物业收费作相应下降,情节严重的取缔物业公司管理资格,让优秀物业公司入驻。
        三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队伍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做到持证上岗,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重点加强对物业公司水电、维修等职工的劳动技能培训和物业公司的经理、管理人员培训,可组织到优秀物业公司实习锻炼,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我市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整体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中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管理和协调,进一步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引导物业管理良性化发展。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相关法规政策,使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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