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2020-2021年度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定点范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9】第19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财政局委托,就溧阳市2020-2021年度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定点范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溧采公【2019】第19号
2、项目名称及内容:溧阳市2020-2021年度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定点范围服务项目,征集溧阳市范围内的宾馆、酒店、民宿、茶舍、农庄等供应商(以下简称意向供应商)。
3、采购项目预算:
酒店类:会议费用人均不超过530元/人·天 (其中:一般情况,餐饮的费用不超过130元/人·天;客房不超过320元/人·天、场租等其他费用不超过80元/人·天。在特殊情况下以上费用可统筹使用)。
民宿类:餐饮的费用不超过130元/人·天;客房不超过320元/人·天;场租等其他费用不超过80元/人·天。在特殊情况下以上费用可统筹使用。
每个投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经营能力,可参与酒店类和民宿类其中一个,也可同时参与酒店类和民宿类的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营业地点在溧阳市范围内的宾馆、酒店、民宿、茶舍、农庄等供应商(提供相关声明材料附件四)。
(2)具有卫生许可证或相关卫生许可证明。
4.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 已取得定点范围服务项目资格的服务商,无需参与本次投标。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集中答疑: 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政府采购谈判室。采购人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9-87223745
7、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无。
8、投标文件份数:酒店类和民宿类须单独制作投标文件,每类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 12月18日 9:00-9:3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8 日9:30。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溧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三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溧阳市财政局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19-87223745
办公地址: 溧阳市燕园路18号
12、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先生、史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276665 87216894
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511室
13、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及投标确认:
(1)招标文件提供:网上自行下载 /upfiles/admininfo/20191125/20191125130237_30007.doc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投标人须将《投标确认函》(附件六)交至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3日17:00前。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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