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全域旅游大数据云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溧采公【2019】第21号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溧阳市全域旅游大数据云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溧阳市全域旅游大数据云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溧采公[2019]第21号
项目预算:220万元
最高限价:220万元(含5万元不可竞争费用)
建设内容:为落实“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任务,持续发力先进制造、高端休闲、现代健康、新型智慧“四大经济”。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拟结合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将信息化技术和旅游管理业相结合建设溧阳市全域旅游大数据云平台,对旅游数据进行多维度的监测分析,为溧阳旅游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旅游业的日常管理数字化、智慧化。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开发溧阳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旅游地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旅游交通应急指挥、行业综合监管、产业统计分析等功能;对接公安、城管、交通和各景区监控及12345平台;建设全域旅游信息发布系统;对接溧阳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大屏,配置驻场运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基本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溧阳市本地政务云服务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自带U盘领取);
(二)领取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3室)
(三)其他有关事项:开标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肆万 元整(从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汇入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账户)。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各一套(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按报名时统一格式填列,本次招标一般只接受一份授权委托书,确需重新授权时,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时效;(附: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身份证(采购当事人):受托人必须是合法当事人,即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4、提供与溧阳市工信局签订的《溧阳市政务云服务采购项目协议》;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视为资格不符,不接受报名!
五、现场踏勘时间和地点:
自行踏勘。地址: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951208766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月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八、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结束,无经济纠纷,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九、联系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史先生
邮政编码: 213300
联系电话: 0519-87276665;0519-87216894
联系地址:溧阳市育才南路8号(市政务服务大楼五楼513室)
开户名称: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溧阳工行罗湾路支行
行号:102304306700
银行帐号:1105067009000016615
采购人:溧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8951208766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 12 月11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包括参加投标报名、参与开标活动、处理询问、质疑、投诉等),其行为代表公司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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