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用房租赁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常润单2018-0003号
一、采购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使用人: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采购项目: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业务用房租赁
四、采购预算:85万/年
五、采购项目概况:
因自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使用人实际需求,拟租用常州高新区社会事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通江路299号(常州工学院老校区)内的1幢原学生宿舍楼(4号楼)作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房屋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租期五年。
六、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常州工学院老校区原学生宿舍楼4号楼位于通江路299号常州工学院老校区内,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符合使用人审判执行业务用房需求。经实地察看,综合房屋建筑年限、房屋结构、周边交通、改造成本等因素,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和经济性,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高新区社会事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通江路299号常州工学院老校区内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12月12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5837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1882993
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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