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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香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标志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16  浏览数:  字号:〖

(项目编号:JYGF 2019-59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丁香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标志标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丁香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项目标志标线工程

2.项目编号:JYGF 2019-59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120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2.9455万元,投标单价、总价超过控制单价、总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包含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施工工期:30日历天(从具备施工条件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一周后进场施工开始计算工期,工期 30日历天)。

3. 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符合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外,同时需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具有本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三)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1216日至201912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本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供应商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三)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20199月至201911月内的任何一个月均可)【凭证包括(其中之一均可):1)社保手册;2)该投标单位经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3)由社保机构打印出具的缴纳凭证;】;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三项内容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以上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六、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1967305401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开标时间截止前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帐(备注项目名称)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19122317: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2535363285@qq.com,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注:1、送质疑材料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质疑材料不接受邮寄)

2)答疑回复时间:20191224日下午170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或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考察现场,费用自理。

九、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16日下午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016日下午14:30

开标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十一、本次公开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金坛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先生

联系电话:0519-82361102

采购代理: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861103171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签订之前缴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16


附件

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项目招标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或报名时预留邮箱中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备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间: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