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大队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对所需小型水罐消防车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大队小型水罐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常消装采公标【2018】第016号
项目总预算:60万元
二、采购人需求
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货物:小型水罐消防车
采购数量:2辆
工 期: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交货。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经销商投标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四、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地点:常州市经开区方渚村丁家桥398号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7:30)。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3.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经销商投标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注:如因材料不齐全造成不接受报名的责任自负。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手续证件齐全,经检测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结清。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6月28日下午2:0 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下午1:30(北京时间)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7月19日下午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大队(常州市经开区方渚村丁家桥398号)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大队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5995001171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开区大队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