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常卫科教〔2015〕20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委职能处室初审、专家评审、委党委会研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常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科教处、中医处反映(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处:0519-85682582;科教处0519-85682572;中医处:0519-85682568)。公示时间:2016年1月19日至2016年1月27日。
附件: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公示名单(点击查看)
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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