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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二院进一步加强防治商业贿赂
发布日期:2009-05-15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精神,514日下午医院邀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李处长来院作“加强防治商业贿赂”暨法律知识讲座。

李处长结合近年来常州职务犯罪的发生情况,列举卫生系统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分析商业贿赂的危害,并着重就如何防治商业贿赂,语重心长地告诫全体医务工作者:加强“自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有平和的心态,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不该拿的千万不要拿(回扣);不可存侥幸之心、不可有贪婪之念、不能破法律底线;要珍惜自己,关爱病人,廉洁行医。

赵院长要求大家:为了二院的建设发展,为了您的事业有成,为了您的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模范遵守“新时期医德医风规范”,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改进作风、创优服务,为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医院又好又快地发展而多作贡献。

市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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