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40号)精神和要求,我局组织了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经对相关医疗单位申报材料审议,决定申报张琪等5人为指导老师,蒋晓霞等10人为学术继承人。现将我市申报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09.10.12―2009.10.16)。
对公示的人员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天内与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519-85682568,13921070181。
附件:常州市申报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名单(点击查看)
常州市卫生局 二 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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