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常州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来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新北区妇联主席沈春英和副主席宗国英,欢迎她们。 2011-04-08 09:00:00 |
沈春英: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新北区妇联沈春英,很高兴通过常州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市民朋友们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这个主题进行交流沟通,希望网友们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将尽可能在现场解答。 2011-04-08 09:05:00 |
游客: 能不能请你们介绍一下,妇女权益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2011-04-08 09:06:00 |
沈春英: 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国家于1992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于2005年修正。该部法律明确了“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并从“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六个方面作了具体阐述。同时该部法律还明确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2011-04-08 09:06:00 |
草莓姑娘: 我原本有工作,因为我丈夫工作很辛苦,为了能好好照顾家庭,我放弃工作,成了家庭主妇。但是自从我丈夫一步步提拔后,跟我感情逐渐淡了,回到家话越来越少,天天晚上还喝得醉醺醺,很晚才回家,甚至有的时候夜不归宿,我真的想不通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该怎么办? 2011-04-08 09:08:00 |
宗国英: 我听懂了您所说的,我觉得您首先要振作起来。现在我觉得您还是要去找份工作,即便是很普通的,也应该走出去,作为一名现代女性,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要从人格上、经济上独立,不依赖丈夫,不要让他觉得您离开他就不能生活。一定要多接触外面的世界,有自己的朋友圈,有自己的兴趣爱好,用知识来充实自己。我个人觉得您如果从这几方面改变自己,相信您丈夫一定会对您有所改变。 2011-04-08 09:10:00 |
时光倒流 : 尊敬的主席,您好!我今年才26岁,结婚才一年多,可是我生活的一点都不幸福。我和我丈夫是自由恋爱,结婚前他对我百依百顺。没想到结婚不到一年,他就变了,回到家老是发脾气,轻则骂我重则打我,可是过后,他又请求我饶恕,我也就心软原谅了他,可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我真的受不了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2011-04-08 09:12:00 |
沈春英: 您丈夫是做什么的? 2011-04-08 09:15:00 |
时光倒流 : 他在公司里做销售。 2011-04-08 09:15:00 |
宗国英: 现在做销售的压力很大的,怪不得呢。那您平时有没有问问他在工作上有什么烦心事,主动与他沟通呢? 2011-04-08 09:18:00 |
知秋: 我是孟河镇的,我公公婆婆年纪大了,丈夫身体也一直不好,孩子还在学校读书,家里就靠我一个人赚钱,生活非常困难,希望妇联给予我帮助,像我家这种情况能不能办理低保呢? 2011-04-08 09:20:00 |
沈春英: 您的遭遇我们非常同情,要靠一个女人撑这个家,真的不容易。办理低保是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的。建议您到您所在的村委或镇民政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并寻求帮助。当然,您也可以找地方妇联组织,她们也一定会给您提供帮助的。但不管怎样,都希望您坚强面对生活,照顾好家庭,照顾好自己。 2011-04-08 09:22:00 |
游客: 我女儿结婚后与女婿之间的感情一直不合,本想着有了孩子会好一点,可是谁知道有了孩子后女婿居然怀疑孩子不是他的,不认孩子,现在还执意要离婚,我也是很想让他们离,所以想问一下像我女儿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11-04-08 09:25:00 |
沈春英: 那您的女儿女婿去给孩子做亲子鉴定了吗? 2011-04-08 09:25:00 |
时光倒流: 我觉得他可能是工作压力太大,可是问他他总是不耐烦,说我不懂,说了也没用 2011-04-08 09:27:00 |
宗国英: 我建议您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多理解他,要与您丈夫沟通交流,告诉他不管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你和他都会风雨同舟;其次建议您在生活上给予他更多的关心和体贴,让他在工作之余感觉到家庭的温暖。同时建议您平时要做个有心人,适当的机会能够给他一些工作上的帮助那就再好不过了。我相信你们原来有良好的感情基础,而且我也看得出来您很爱他,我相信通过您的努力,一定会改变目前这种状况,我祝愿你们幸福! [ 2011-04-08 09:29:00 |
时光倒流: 那好吧,我试试看,谢谢您。 2011-04-08 09:32:00 |
宗国英: 不客气! 2011-04-08 09:32:00 |
游客: 两位主席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们家里有四个兄弟姐妹,母亲在我很早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一直跟着父亲生活,当时父亲赚了点钱买了两套房子。先是给予我两个哥哥居住的,可是父亲前年去世了,在他生病期间一直由我和姐姐照顾。在后事处理完后,我哥哥就将父亲的五万元存款分成了四份。可是房子却是两个哥哥各占一处,他们说房子是固定财产,嫁出去的女儿是没有权利分的。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是否有权利分房产?我可以不要房子,但我要评这个理? 2011-04-08 09:38:00 |
宗国英: 对于您咨询的问题,首先要看一下您父亲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如果您父亲立有遗嘱,那就应该按照遗嘱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1-04-08 09:40:00 |
梓禾 : 您好,我是2008年进现在的单位工作的,做的一直是办公室文秘,同时负责接待等工作,工资为1200元。2009年6月,我怀孕四个月,公司就以不方便再干办公室接待工作为由,向我下发岗位转换通知书,把我从原来的岗位调换为车间质量员,工资降到800元。我一直跟公司商量不要调换岗位,可是都不同意,难道我就因为怀孕而不能再回原来岗位上工作吗? 2011-04-08 09:42:00 |
沈春英: 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当时,公司有和你商量过吗? 2011-04-08 09:45:00 |
梓禾: 没有商量过 2011-04-08 09:47:00 |
沈春英: 公司在没和你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变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定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到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继续履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2011-04-08 09:47:00 |
游客: 没有遗嘱。 2011-04-08 09:50:00 |
宗国英: 如果您父亲没有遗嘱,那在您父亲去世后,您父亲的财产即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同时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条也明文规定:“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所以您和您的哥哥、姐姐作为子女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至于您哥哥所说的“嫁出去的女儿没有权利分”的观点是不正确的,因此您和您姐姐对于您父亲留下的两处房产是享有继承权的。 2011-04-08 09:52:00 |
游客: 没有做亲子鉴定 2011-04-08 09:53:00 |
沈春英: 首先不管您的女儿女婿到底离不离婚,但是孩子是无辜的,作为父母必须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但考虑到目前的矛盾焦点,我建议您应该去让他们去做DNA鉴定,一切等鉴定结果出来以后再做决定。这里我还想说的是,作为父母不要过于干涉子女的婚姻和家庭,现在您的女儿一定很痛苦,作为她的亲人,您不能太感情用事,要给您女儿更多的关心和疏导,让她主动找您的女婿好好沟通,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处于现在这种状况的,让她自己认清现实,这个婚姻是否还要维持,由她自己作决定。 2011-04-08 09:55:00 |
梓禾: 那您可以告诉我,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呢? 2011-04-08 09:57:00 |
沈春英: 此外,您现在工资标准为800元,也明显违反了今年2月份《劳动法》规定的最低1140元的标准,因此,您可以到新北区劳动部门主张您的权益。 2011-04-08 09:58:00 |
梓禾 : 好的,谢谢! 2011-04-08 10:00:00 |
小王: 我想替我嫂子咨询一下。当初我嫂子跟我哥哥结婚的时候,没领结婚证,后来呢年龄也越来越大,所以也不好意思再去领了。现在我哥哥居然有了外遇,要跟我嫂子离婚,还要把和我嫂子一起买的房子、存折转到了我哥和那个女的名下,现在我嫂子和我侄女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想问一下,像我嫂子这种情况难道没什么办法吗? 2011-04-08 10:10:00 |
沈春英: 首先你真的是个明理人,别人都说帮理不帮亲。 2011-04-08 10: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