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8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专题(历史专题) >> 政策动态 >> 内容
常州市本级2018年度社保月缴费基数确定
发布日期:2018-07-03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本级2018年度社保月缴费基数确定:下限3125元 上限19935

常州市本级从71日起调整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871日至2019630日期间(当期缴费年度),参加市本级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125元。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分为19935元、6645元、3987元和3125元四档。当期缴费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上述4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缴费。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3125元。市社保中心提醒,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及时在社会保险指定代扣的银行账户内足额存款,避免因存款余额不足而造成断缴,影响社会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

溧阳市和金坛区、武进区也将于近期按规定发布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此外,71日起,常州提高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计发标准。201871日至2019630日期间,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费补助计发标准为1678元,较上一计发区间增长159元,惠及全市121万参保人员。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