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法定监护人在为其缴费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年龄在一周岁以内的居民属于新生儿。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由法定监护人至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缴费。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可追溯至出生之日。
今年10月1日(含)以前出生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时应参保缴费2018、2019两个年度,共缴费460元(2019年度240元+2018年度220元);今年10月2日(含)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只需参保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240元。
新生儿缴费可通过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绑定缴费,也可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缴费。2019年度的新生儿微信缴费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目前微信端只能缴纳2018年的新生儿医保费用。
2.新生儿出生时的医疗费用,该如何报销?
答: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如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追溯到刚出生时。
成功参保缴费后,市人社保障中心将根据街道(镇)人社所上传的数据自动制作《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家长可在缴费成功的15个工作日后至市人社保障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1号楼一楼C区业务经办窗口领取孩子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领到《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后,家长携此卡、原始医疗发票等材料,至孩子出生的医院重新结算,即可完成报销。
在常州市以外的医保定点医院出生的新生儿,家长可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银联借记卡、户口簿、出生证、出院记录、原始发票、医疗明细清单等材料,至市社保中心(常州市天宁区锦绣路2号)1-1号楼一楼B区业务经办窗口办理报销。
3.《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是在省内异地办理的,该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答:参保人员的户籍已从外地迁至常州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的,需至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如已在省内异地办理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参保时需提供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或交通银行的银联借记卡,通过借记卡绑定方式缴纳保费。如果不再需要省内异地卡,也可以注销原卡,在常州市本级《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办理网点重新申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通过在常州市新申领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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