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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今年年底结束,请尚未参保缴费的居民抓紧办理
发布日期:2018-11-27 浏览次数:  字号:〖
 
    

2019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今年年底结束,请尚未参保缴费的居民抓紧办理

缴费标准:未成年居民240/年,老年居民600/年,非从业居民700/

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各项工作进入倒计时,缴费期限将截止到今年年底,请尚未参保缴费的居民抓紧时间办理,确保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目前,仍有部分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未能成功扣款缴费。为确保扣款缴费成功,特别提醒以下参保人员注意:

1.如刚领取《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至省社保卡左上角标注的银行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存足年度保费;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省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和缴费手续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或出生证明)、身份证至省社会保障卡左上角标注的银行柜面办理。

属于续保缴费且已办理过省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手续的参保人员,只需在其卡上标注的相应银行账户内存足保费即可。

如尚未领取省社保卡,请参保人员尽快办理申领手续,并至省社保卡左上角标注的银行柜面激活缴费。
    2.
根据与民政相关信息比对,有部分参保人员已不再属于困难免缴身份,需要个人缴纳2019年度居民医保费用,请尽快携带省社保卡至卡左上角标注的银行柜面办理激活缴费手续。

3.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在常大学生)续保缴费,需携带《在校生证明》至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续保资格认证手续,按“未成年居民”标准续保缴费。

年满18周岁的毕业生如仍需参加居民医保的,需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按“非从业居民”标准续保缴费。

4.参保人员因到外地上大学、户籍转出我市市本级、参军等原因不再续保缴费的,由本人或代办人尽快至原参保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停保、退保手续。

凡在今年年底前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2019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市本级居民,将从20191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参保、续保的居民视作自动放弃2019年度居民医保待遇。敬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尽快办理。

如有疑问,可前往参保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咨询,也可致电12333

(居保科  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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