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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启动,请城乡居民抓紧办理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次数:  字号:〖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类别

每人每年缴费

在常高校大学生

180

未成年居民

240

老年居民

600

非从业居民

700

2019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从9月初开始启动,截止日期为今年1120日。

2019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180/.年,未成年居民240/.年,老年居民600/.年,非从业居民700/.年。

首次参保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

除在常高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外,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含中小学在校生)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携参保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至户籍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集中缴费方式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2019年度居民医保缴费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的,需至省社保卡左上角印有的开户银行任意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按规定足额缴费;往年居民医保已通过省社保卡成功缴费的,只需在省社保卡相应的银行账户内存足保费即可。

如有省社保卡遗失或损坏,市民可拨打12333或登录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市人社局网办大厅进行临时挂失。省社保卡正式挂失补卡,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卡标注银行的相关网点办理正式挂失补卡手续,挂失补卡期间亟需就医的人员需本人凭身份证原件至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C区社会保障卡窗口申领社会保障临时卡。

       困难免缴费群体范围扩大

根据市有关规定,2019年度居民医保困难群众免缴费对象增加了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原市本级户籍的困难群众(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免缴费政策。

 信息变更要及时登记。

人社部门特别提醒:

一、已年满18周岁仍在我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需携带《在校生证明》,至市社保中心(市锦绣路2号)或街道(镇)人社所经办窗口办理续保认证手续,按“未成年居民”标准继续缴费;

二、年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且不在职工医保覆盖范围内,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按“非从业居民”标准继续缴费,否则将作中断参保处理;

三、参保居民考入全日制大学,如在常就读的,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在外地就读的,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至户籍地街道(镇)人社服务所(中心)办理停保手续,避免与就读地重复参保;

四、如遇参军、户籍迁出、至外地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特殊情形,需至原办理参保手续的街道(镇)人社服务所(中心)办理停保或退保等手续。此外,参保人员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变更也应及时到原参保街道(镇)人社服务所(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如有疑问,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也可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或致电0519-12333,同时可以关注“常州社保”公众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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