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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事项告知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尊敬的居民:

  根据市有关规定,2018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各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以关注并重视。

一、2018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550人,“未成年居民”220人。

  二、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201791—1120日。

  三、首次参保缴费手续办理:首次参保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居民,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

  四、缴费续费方式:1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将通过《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进行卡扣;2、已参保并领取省保卡的居民,到省保卡相关合作银行的柜面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足额缴费;3、已参保但尚未领取省保卡的居民,携居民身份证,尽快到就近的区、街道(镇)省保卡办理网点申请制卡,领取省保卡后到相应银行办妥金融功能激活和缴费手续;4、已领取省保卡,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但尚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应尽快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十分重要,如不参保或断保,您将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望广大居民周知并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致电12333 咨询。                      

                        常州市    街道(镇)人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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