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
2018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2017年9月开始,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止。
二、2018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18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每人每年220元;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50元;非我市市本级户籍的流动就业人员每人每年1300元。
三、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孤儿、重点抚恤优抚对象、五保户)由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确认。凡符合条件的,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四、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至户籍地或《居住证》领取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方式见附表)办理相关手续(在常高校大学生除外,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五、2018年度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和续保缴费统一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参保人员本人携居民身份证原件,至省社保卡正面左上角标注的银行各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按规定存足个人应缴保费。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应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
六、敬请广大居民关注媒体和社区通告,互相转告并及时参加2018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影响看病就医和享受医保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我市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流程及省社保卡具体办理地点,可以登录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致电12333,也可以关注“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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