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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居民的参保缴费手续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  字号:〖
 
    

非从业居民的人群范围包括哪些?

    1.户籍在市本级统筹区,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劳动年龄段(18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非从业人员(简称“非从业居民”);

2.非我市市本级统筹区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由其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人社所办理,首次参保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经年度审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为灵活就业状态)或《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从业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市本级户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户籍地街道(镇)人社所办理,街道(镇)人社所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凭身份证、《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为灵活就业状态)或《常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证明参加过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等材料,至《居住证》所在街道(镇)人社所办理,参照“非从业居民”全额标准参加市本级居民医保,不享受政府补助。

3参保人员办结参保登记后,需携带《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至省保卡对应的银行的任意网店进行银行卡金融功能激活,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未办理省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先至省保卡制卡网点制作省保卡,再进行银行卡激活,缴纳居民医保费。

4、已参保人员应于每个保险年度的参保缴费期内,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上存足一个年度个人应承担的参保费用,及时办理续保缴费手续;非我市市本级户籍非从业居民续保的,须提供经年度审验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为灵活就业状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续保认证后再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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