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常州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题(历史专题) >> 工作动态 >> 内容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社保转移“不见面服务”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要求,市社保中心全面推进我市退役军人社保转移“不见面服务”的改革工作,打通了退役军人由部队转往地方的最后一站。

退役军人社保转移“不见面服务”改变了以往退役军人必须先在常州办理社保开户后,再前往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繁琐流程,新的经办流程下,军人从部队退役后足不出户就可实现部队到地方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全程都由市社保中心与退役军人部队对接。具体经办流程如下:首先军人退役时由部队将其转移养老保险所需的相关材料寄给我中心;其次我中心接受到材料并确认基金到账后为退役军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最后将部队邮寄过来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录入系统,完成转接工作。

在整个经办流程中,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了一下两大便捷:一是整个经办流程不用本人到社保中心来办理任何手续;二是不再要求退役军人一定要在本地参保缴费以后才能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 版权所有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0519-12333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5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