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入流程介绍
一、适用范围:
1、在本地正常参保。
2、如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必须户籍在常州。
3、如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且户籍不在常州,必须在常州本地缴费已满10年,并且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方能办理转入手续。
4、在本地建立临时账户的人不接收其外地转入。
5、户籍不在本地,以后有流动意向的,不建议转入。
二、申请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2)如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转移人养老保险正常参保后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转移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至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转入。
2、符合条件转入的,转入地社保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3、转出地社保机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划转相应基金。
4、转入地社保机构基金到账后,录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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