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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有关药品纳入医保特药用药管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46号)、《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特药定点医院责任医师和定点药店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医管函〔201739号)要求,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同时做好新老特药待遇衔接,我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新增4家基本医疗保险特药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特药药店”),现将我市特药药店的遴选条件和准入流程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药药店遴选

(一)基本原则

1. 按照连锁经营、规范管理、方便患者、鼓励竞争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门店择优选取;

2. 分区设定、自愿申报。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各新增1家特药药店,各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申请。

(二)基本条件

1. 申请特药药店的定点零售药店须为医药连锁零售企业,且在我市有20家以上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门店;

2. 信誉良好,近三年来医保年度考核为合格,且近三年来无药监、物价、人社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无医保经办管理违规查处暂停医疗服务协议记录;

3. 地理位置便利,环境、交通和停车等辅助条件良好,便于病人购药,且申请期间及确定为特药定点药店后,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变更地址。

(三)择优条件

1. 具有GSP证书,开通医保门诊慢性病统筹服务项目满三年(溧阳、金坛零售药店医保定点满三年),能够设立特药服务区域和参保患者的接待区域,面积不少于50m2

2. 设置特药专门岗位,配备精通业务、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4名及以上,其中执业药师2名及以上;营业期间,特药服务区须有一名执业药师在岗负责特药处方审方;

3. 市本级、武进的定点零售药店2017年平均月医保服务在5000人次以上,平均月医保刷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溧阳、金坛的定点零售药店由本统筹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参照市本级标准,考核月服务人次、月刷卡金额,择优选定后报市本级备案;

4. 具备与特药储存相适应的仓储环境(包括冷链设备)及管理经验,配备专用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保管设施,有较强的药品配送能力。冷链药品必须提供专业配送服务,并按要求准时送达,以确保病人在医疗操作规定时间内完成药物使用。

(四)择优办法及流程

1. 书面申请

符合基本条件和择优条件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由所在医药企业推选,于201815日前,向所属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书面提出申请,其中:市本级、武进区的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统一向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各一份: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药店经营场所为自有场所的,提供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租赁经营场所的,提供药店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的期限为2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以及房屋产权所有证复印件;

3)药店所处地理方位图、药店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药店周边环境、经营场所及仓储设备的照片;

4)药师及执业药师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市药监、物价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无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证明。

2. 受理地址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医疗管理科   86615101

联系人:刘蔚、朱颖

溧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医疗管理科   87268775

联系人:史俊、关毅敏

金坛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医疗管理科   82820471

联系人:蒋建平

3. 择优定点

1)溧阳市、金坛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本统筹区特药药店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送至市社保中心;市社保中心受理市本级、武进区特药药店的申请。

2)市社保中心统一汇总后进行综合评选,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发文确认其定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签订特药药店补充协议。

二、医疗救助参保患者领取赠药药店确定

市社保中心按照以下标准,在全市特药药店中择优确定一家作为7类重点医疗救助参保患者领取赠药的药店,并向社会公布。

(一)有特药储存和管理经验,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特药赠药优质服务;

(二)地理位置优越,特药药品种类齐全,便于参保人员购药,同时有专业的冷链药品配送服务能力;

(三)信誉良好,近年来医保年度考核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三、特药定点药店医保服务管理

(一)特药定点药店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药供货服务,在向参保人员提供特药服务时,应严格核对特药待遇证、审核特药处方,医疗救助参保患者领取赠药的药店应认真核对7类人员信息;

(二)特药定点药店做好相关计算机软件开发,并建立专业的特药软件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全市各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实现联网结算,实时上传结算数据;

(三)特药定点药店要加强特药销售、保存等管理,建立健全特药管理制度。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险特药定点药店申请表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1226

 

 

具体详见附件:《关于做好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常社险管〔2017〕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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