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发)局,市工业设计协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通知》(苏经信运行〔2016〕488号)要求,国家工信部将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评选活动。为组织做好我市工业设计优秀产品(作品)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2016年度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奖项,是中国工业设计界的最高奖项,望市工业设计协会及各辖市区经信部门充分挖掘我市重点企业(特别是省级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优秀产品,围绕申报范围,组织好此次申报工作,确保参赛产品(作品)真正反映本地区工业设计水平。
二、按照要求,认真申报
请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参赛单位的在线和纸质材料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申报材纸质版(一式五份)和光盘(一式一份),于9月9日前报送至我委经济运行处。网上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伟强,电话:8568121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通知
2016年8月17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通知
苏经信运行〔2016〕488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委(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16〕113号)要求,国家工信部将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评选(见附件)。为组织做好我省工业设计优秀产品(作品)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奖项,是中国工业设计界的最高奖项。各地要充分认识本次评奖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评奖活动相关要求,做好对本地企业、园区、高校的宣传发动工作。围绕申报范围,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动员本地区骨干企业,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踊跃参加,确保参赛产品(作品)真正反映本地区工业设计水平。
二、按照要求,认真申报
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参赛单位做好在线和纸质材料的申报,对本地区申报单位、参赛产品(作品)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内容真实。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由各地经信部门统一行文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送我委。
省经信委联系人:吴小松,电话:025-83398234,邮箱:jxwwxs@163.com。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6年8月11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产业〔2016〕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经中央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为指导,落实《中国制造2025》部署,服务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通过评奖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推动工业设计成为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桥梁。
二、组织方式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评奖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筹领导下,由第三方机构、四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作开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中国优秀工作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办法、获奖名单及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成立以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牵头,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清华大学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评奖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主管部门)全面支持评奖工作,负责动员申报主体广泛参与并择优推荐。
三、奖项设置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共设奖项1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四、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五、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六、工作内容
(一)申报推荐
1. 组织申报。各地主管部门按照《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方法》(以下简称《评奖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本地区申报主体参评,指导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等工作。
2. 组织审核。各地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产品(作品)符合《评奖办法》要求。
(2)申报产品(作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3)申报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
(4)其他需审核的重要材料。
3. 择优推荐。各地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择优提出推荐产品(作品)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正式行文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随附推荐作品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上述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二)组织参加展示、复评及终评。各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获得复评资格的实物产品参加评奖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公开展示、复评及终评,展示名单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推荐专家。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有关领域专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专家库人选。推荐专家应在工业设计或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或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一定影响力。各单位推进专家数量不超过5名,须完整填写《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6年8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奖工作。做好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总结和展示我国工业设计的发展成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业设计的良好氛围,推动创新发展。各地主管部门要从推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全面落实“三品”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展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开展组织申报。各地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独立法人机构积极申报。要认真遵守工作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分类参评,确保评奖工作顺利推进。
(三)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在评奖各个环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做好审查工作,不得有侵犯他人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行为。
八、联系方式
请各地主管部门将评奖工作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产业政策司)
联系人:李敏
电话:010-68205191
传真:010-68205182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100804
附件:1.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2.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
3.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专家推荐表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复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精神,做好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是经中央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政府奖项。
第三条 开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旨在打造国内最具权威的中国工业设计奖项,创建中国工业设计品牌,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我国工业转型升级。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五条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领导下,建立第三方机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其中第三方机构负责独立开展评审,地方主管部门全面支持并动员申报主体广泛参与。
第二章 申报范围及奖项设置
第六条 申报范围
产品类型:办公产品、家居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概念作品:围绕上述类别产品,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第七条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共设奖项10个,分为产品设计奖和概念作品奖,其中概念作品奖不超过2个。
奖项名称为“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在各类参评产品中,每个品类至多1件产品获奖。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主体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第九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二)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申报单位须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四)同一件产品(作品)只能有一个单位申报;
(五)申报产品设计奖的产品须是上市两年内的产品。
申报概念作品奖的作品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第四章 评奖标准
第十条 评奖标准包括:
(一)先导性。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利于引领行业工业设计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创新型。设计理念独特新颖,创新点突出。
(三)实用性。性能稳定,技术先进,功能合理,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的要求。
(四)美学效果。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五)人机工学。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六)品质。材料运用合理,制造工艺精湛,产品质量精良。
(七)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八)经济性。工业设计因素对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贡献较大。
第十一条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具体评奖细则另行制定。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和部署评奖工作,审定评奖办法、获奖名单及评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产业政策司。
第十三条 组建评奖工作委员会。成立以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牵头,中国工业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和清华大学参加的评奖工作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负责起草制定相关工作文件,组建和管理专家库,组织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 评委会下设秘书处,为评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第十五条 建立评奖工作专家库。评委会组织制定《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审专家遴选办法》,并据此组建专家库。
第十六条 成立评奖监督委员会。由评委会组建评奖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评委会评奖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
第六章 评奖程序
第十七条 申报。申报单位须登录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网址:www.cn-gysj.org),下载《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在线提交。
各地申报单位将《申报书》纸质版及申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或其他方式提出推荐名单,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报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九条 初评。初评专家组依据评审办法,对推荐产品(作品)进行初评并提出复评建议名单。评委会复核后产生复评名单。
第二十条 公示。复评名单在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等媒体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开展知识产权审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展示。获得复评资格的产品实物由所推荐地方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展示活动。
第二十二条 复评。复评专家组依据评审办法对产品(作品)进行封闭评审并提出终评建议名单。评委会复核后产生终评名单。
第二十三条 终评。进入终评的产品(作品)须参加答辩。终评专家组在展示活动期间对获得终评资格的产品(作品)进行终评,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
第二十四条 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权威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第七章 纪 律
第二十五条 参与评奖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奖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在评奖过程中应该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六条 评审专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有利害关系或者出现可能影响其做出公正评审的情况时,本人应当主动回避,或由评委会劝其回避。
第二十七条 评委会在评奖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工作,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评奖规定和有关纪律。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有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行为的,撤销其评奖工作职务或评审专家资格。
第二十九条 申报单位有行贿、送礼、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参评资格。公示期间,对经核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产品(作品),取消评奖资格。
第三十条 对于已经获奖的产品(作品),当遇到以下情况时,撤销该产品(作品)获得的奖项,追回获奖证书、奖杯等:
(一)确认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对产品(作品)进行重大修改,仍然在改产品(作品)上使用获奖标识;
(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2 序号:
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公章):
推荐单位:
申报奖项: □产品设计奖 □概念作品奖
申报类别:
填表日期:
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写要求
一、本申报书须认真如实填写。表内项目无相关内容的,应填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二、封面除右上角序号一栏,其余内容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在指定位置盖章确认。申报类别为办公产品、家具产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纺织服饰、五金制品、文体休闲用品、交通工具(轻便型)、医疗保健产品、儿童及特殊人群用品、电子信息及通讯产品、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等。
三、承诺书及表1、2、3由申报单位填写,表4由推荐单位填写。
四、申报单位须在申报书后另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申报产品(作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获奖、荣誉等内容的复印件。
五、请将3张申报作品不同方位的图片粘贴在表3,图片尺寸为6寸(152×102mm)。
六、申报书须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必须一致)。纸质版(一式三份)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登陆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http://www.cn-gysj.org)在线提交。
七、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9月30日。
承诺书
本单位同意遵守《2016年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办法》等相关规定,自愿参加本次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评奖活动。
本单位承诺本申报书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申报产品(作品)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
因未进行版权登记和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本单位负责。
申报单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1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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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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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机构 □科研院所
□大专院校 □生产企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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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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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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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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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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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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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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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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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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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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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简介(限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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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申报产品资料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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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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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奖 □概念作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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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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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 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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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mm×宽mm×高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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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完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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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进行版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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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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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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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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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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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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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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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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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产品(作品)的设计理念、用途、功能进行文字说明,重点描述申报产品(作品)的先导性、创新性、实用性、美学效果、人机工学、品质、环保性、经济性等,限800字。
登陆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网站(http://www.cn-gysj.org)在线提交电子版时,须以附件形式另附6页以内演示文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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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申报产品(作品)图片(3张效果图)
表4 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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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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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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