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宏观经济以及国内GDP增速下行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常州市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呈稳中缓行态势,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2亿元,同比增长15%。
一、一季度常州市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的基本情况
按区域分,金坛、溧阳、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区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5亿元、48.47亿元、86.06亿元、46.2亿元、74.61亿元、53.79亿元和3.6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16.5%、15.5%、14.3%、15.9%、14.3%、14.7%和13.9%。与去年同期相比,除金坛增幅上升0.2个百分点,溧阳、武进、新北、天宁、钟楼、戚区增幅分别回落0.5、3.3、2.1、3.5、4.6和1.2个百分点,其中,金坛、溧阳、新北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天宁、武进、钟楼、戚区的增速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按城乡市场分,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328.78亿元,同比增长14.6%,其中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272.74亿元,同比增长13.2%;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22.41亿元,同比增长20.3%,比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高5.7个百分点。
按行业分,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4.07亿元,同比增长29%;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7.87亿元,同比增长12.7%;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27亿元,同比增长20.4%;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98亿元,同比增长18%。
按规模分,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64.39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6.8%;限额以下实现销售额186.8亿元,同比增长22.3%,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2%。
二、一季度常州市社会消费品市场的运行特征
1、乡村消费市场快速发展,增速快于城镇。一方面是因为城镇消费市场的容量相对趋于饱和,部分销售企业向人口密集的乡镇布点扩张,乡村商业设施配置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春节期间农民返乡,现金收入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购买力出得到了有效释放。一季度,我市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首次突破20%,达20.4%,比去年同期增长18.8个百分点,增速大幅高于城镇市场。乡村市场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比去年同期提升0.28个百分点,城乡消费市场结构有所调整。
2、批发住宿快速增长,零售餐饮增速放缓。一季度批发业、住宿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均高于20%,其中批发业增长最快,达29%,批发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7.34亿元,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43个百分点,贡献率比去年提高0.37个百分点;零售、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3.85亿元,同比增长13.19%,低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1.81个百分点。
3、限上企业增速持续放缓,规模效应减退。一季度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仅7.6%,比去年同期下降15.8个百分点;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幅达22.3%,比去年同期上升11.1个百分点,且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绝对值超过限额以上企业,占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2%,限额以上企业的规模效应有所减退。
4、缺少强有力的消费增长点,消费热点不热。消费市场对消费热点存在依赖性,随着“家电下乡”逐步饱和、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和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陆续退出,各类促消费政策呈现递减效应,原来的消费热点逐步降温,而新的消费热点还没有得到及时发掘和培育,形成了消费增长的真空地带。从商品分类销售情况来看,25大类商品多数零售额增幅出现明显回落,表现最好的前三项分别是儿童玩具类、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类、中草药及中成药类,分别同比增长46.5%、44.8%、40.1%,三类实现限上企业零售额2.17亿元,权重仅占到限上企业零售总额的1.43%,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1个百分点,贡献率较小;而汽车类商品消费、食品饮料和服装类刚性消费、家俱类消费等权重板块增势低迷直接拖累了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家电、化妆品等商品甚至出现了鲜有的负增长。一季度,占全市限上企业零售额比重达35.37%的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0.3%,同比大幅下滑16.2个百分点;占全市限上企业零售额比重达20.78%的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和日用品三类,作为居民日常生活的刚性消费是全市消费品零售额最稳定的增长点,但一季度仅增长了7.4%、6.8%和6.4%,同比下滑13.2、22.1和5个百分点;占全市限上企业零售额比重14.2%的家电、家俱、建筑装潢材料等居住类消费出现了5%的负增长,其中家电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负28.1%。
5、消费物价指数下行,有利于后期消费增长。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平均上涨3.4%,比去年同期下降2.1个百分点。虽然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增幅仅为15%,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7个百分点,但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幅反而比去年同期提高0.4个百分点。今年国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目标为上涨控制在4%以内,物价下跌对居民的消费心理和消费实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居民购买力的释放,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长,保证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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