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企业,各辖市(区)国资管理部门:
为规范我市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现将《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的通知》(苏国资〔201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附件:《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的通知》(苏国资〔2017〕117号)
常州市国资委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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