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主要对常州市天宁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以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调查。
2018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防范债务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区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税制改革政策,加强协税护税,依法组织收入,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7798万元,同比增收41121万元,增长8.12%。区本级(含开发区、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9142万元,同比增收31065万元,增长7.09%。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从严控制一般性消费支出,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着力推动转型升级。“三公”经费的支出持续下降,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同比分别下降55.43%和8.84%;用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等九大类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83.87%;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政策,配合各主管局进行各类项目的审核上报争取各类支持企业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利用“苏微贷”、“苏科贷”等政策性融资产品,为辖区内企业成功融资,有效缓解企业资金链风险,推动实体经济平稳发展。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财政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2018年区财政利息收入8680.35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缴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国有公司资本金出资核算不规范。2018年9月区有资金缴入东经一二○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作暂付款核算,未列为支出。
(三)专项资金结余长期挂账。截至2018年底,专项资金结余6377.71万元长期挂账。
二、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情况本次审计抽审了区民防局、区房管局、区经信局及区城市管理局等4个区级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编制及对外公开逐步规范,部门预算完整性逐步增强。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抽审部门2018年社会化用工人数共51人,全年实际支出355.89万元,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履行预算追加程序不规范。根据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与部门决算报表对比,抽审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决算超出年初预算共196.91万元,未办理预算调整审批手续。
(三)财政资金沉淀未及时清理。区房管局项目预算结余801.53万元,区城管局项目资金拨款结转结余187.06万元,时间均在两年以上。
(四)应计收入作往来款处理。区房管局先后收到飞龙东路、竹林西路等14笔拆迁补偿款,金额420.36万元作往来款处理,区环卫处将区财政返拨非税收入310万元作往来款核算。
(五)已完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结转固定资产。区人防地下指挥所通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概算507万元,经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采购,2018年11月,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已投入使用。截至年底,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
(六)部门预算支出调整不规范。2018年区环卫处未向财政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将外包保洁公司劳务费等6362.30万元调整至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截至2018年末,区经信局账面反映以前年度呆账1523.62万元,其中:暂存款中692.07万元,暂付款中831.55万元。
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天宁区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积极优化营商环境,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持续发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鼓励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强化后备力量培育;及时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性收费目录,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了企业和公众对减税降费的获得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减税政策落实存在制度性障碍。部分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较高。按照小型企业认定标准:工业企业为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这一规定就把一批本属于起步阶段、亟待扶持的小型企业关在了政策的大门之外。例如,一些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仅从业人员一项指标就不符合条件。
(二)个别单位执行降费政策滞后。因收到上级通知较晚,区疾病控制中心延迟5天取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收费,涉及金额2.70万元。
四、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本次重点审计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绿色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4个方面2017年至2018年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根据需要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调查相关单位。
从审计情况看,天宁区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具体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良好开局。启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程,修编完善《郑陆镇总体规划》,编制完成郑陆镇生态景观保护与利用规划、新沟河沿线景观设计方案,完善寺墩遗址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区财政局加强乡村振兴资金筹集、拨付和专项资金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与郑陆镇细化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积极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查家湾获评2018年中国最美村镇(生态宜居奖),入围省级特色田园乡村试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2018年9月,区财政收到市级下达的2018年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任务与资金50万元,其中: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专项20万元;地膜残膜回收利用专项15万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专项15万元。截至审计日,3个项目均未实施。
(二)部分涉农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2017年12月,郑陆镇收到区财政局下达的郑陆镇畜禽养殖场关停整治工程专项资金781万元。经审计抽查,截至审计日,郑陆镇畜禽整治款花园村余款16.73万元、丰北村余款5万元未拨付到位。
(三)项目验收不及时。2017年12月,区财政局下达郑陆镇政府畜禽养殖场关停整治工程专项资金781万元,主要用于郑陆镇禁养区(155家)拆迁补偿。2017年1月,区农业局、环保局、财政局成立验收小组并出具了初步验收报告,但截至审计日,尚未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四)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慢。2015年10月,区财政局收到市级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30万元,2017年度拨付郑陆镇4.46万元,2018年度拨付郑陆镇0.53万元,2018年末区财政结余20.86万元。
五、审计意见与建议
(一)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统筹,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经济转型升级、人才创新创业等政策体系,创新财政投入和扶持方式;二是进一步强化财源培育,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地方财源体系,夯实财政收入中长期增长体系,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培植新兴财源;三是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全面提升全部政府性资金预算管理水平;四是及时关注财税政策动态,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强化支出执行分析,逐步建立财政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二是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清理财政往来款项,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专项结余资金;三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实施绩效管理,创新预算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着力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三)高起点谋划,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整体规划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推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强化涉农项目管理环节的监管,注重从项目立项、公示、审核、验收等环节把控涉农项目质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涉农资金效益;三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项目主管部门及实施主体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拨付项目资金,加强对涉农资金发放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