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扶持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研发机构建设,支持基础条件好、研发投入大、研发方向明确的企业普遍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企业研发机构,现开展2018年度新北区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须在区内注册(工商与税务),具有法人资格;
2.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建设期内企业新增投资200万元以上,并申请至少1件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
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建成后,其研究开发及工程化试验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承担单位和中心负责人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93.1.86:81/kj/),填写信息表,上传任务书及附件,完成在线申报(*报告期必须选择:2018年1月)。
同时向项目受理部门送纸质书面材料。在线申报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须完全一致。
2.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3.书面材料:一式二份、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并按要求签章齐备。装订顺序为,信息表、工程中心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认定的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专利证书等与工程中心建设相关材料)。
4.申报材料受理:常州国家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901号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C座302
受理窗口联系人: 周 佼 83861602
合作处联系人: 孙整瑛 85857059
附件:科技计划项目设计任务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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