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关于加强民用飞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苏经信装备﹝2017﹞714)要求,扎实做好全省民用飞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将省经信委文件转发给大家,请各辖市区高度重视本地区民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检查,并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我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何敏、戴国俊,电话:0519-85681221,邮箱:czjxwzbc@163.com。
附件:关于加强民用飞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17日
关于加强民用飞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苏经信装备〔2017〕714号
各设区市经信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经信(局):
根据省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苏安〔2017〕14号)和《经信部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苏经信运行〔2017〕677号)等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全省民用飞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经信委要高度重视民机制造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细化监督管理责任,明确分工领导,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要研究制定本地民机制造行业电气火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加强对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指导,认真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案例值守和检查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积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二、各民机制造企业要认真履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主体责任,根据企业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和制定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结合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排查本单位安全制度落实、电气线路敷设、用电负荷、电器产品质量、电线路定期检测及维护、短路保护装置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情况等。对企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和进度计划,确保隐患整改能管控,安全生产有规章,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营造氛围。
三、各级经信部门要把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要对企业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坳常性督查检查。重要检查企业的工作方案和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督促企业重点查找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要督查企业对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台账制度建设的情况。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夯实行业生产安全基础。
各地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情况请于10月23日前报送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刘旭东,电话:025-83398240,邮箱:179015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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