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坛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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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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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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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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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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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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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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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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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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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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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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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二路北侧滨河路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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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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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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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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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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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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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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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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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2日起,到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2日至2013年2月4日,到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接受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2月4日16时。
保证金缴纳账号:金坛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金坛市农行营业部:10-625001040218987
金坛市建行营业部:32001626436059555999
中国银行金坛支行:492358227640
江南银行金坛支行:8423204220601201000094080
中信银行金坛支行:7358710182600002804
工行开发区分理处:1105060429000000211
交通银行金坛支行:324006060018010044958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83300188000024993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我局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9时30分至2013年2月6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本局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制作的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若不开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
联系电话:0519—82801169、82811169
联系人:王文、贺小兵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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