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立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坚持提总量、优结构、保重点,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稳步扩量、规范发展。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强度与政策落实力度,2021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205.35亿元,较2020年增长11.97%;节约资金33.99亿元,资金节约率16.26%。
(二)坚持聚焦中小、倾斜支持。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给予中小企业价格5%-10%的扣除,各代理机构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充分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采负担。2021年,共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45.08亿元,占总额比重超70%,有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三)坚持脱贫帮扶、长效持续。严格落实脱贫地区“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举措,2021年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在“832平台”完成农副产品采购1038.32万元,同比去年增加334.83万元,预留份额进度完成114%,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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