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申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资助有关事项,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常人社发〔2016〕178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资助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
2016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常人社发〔2016〕178号)有关规定,现将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6年1月1日以后企业引进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人才专业或职业(工种)须分别符合《常州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常人社发〔2016〕190号)、《2016-2018年常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培养目录》(常人社发〔2016〕144号)规定。
二、申报时间
9月25日前由企业统一在网上申报并将申报人纸质证明材料交所在区人社局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1、企业通过“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自助服务大厅”申报,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大赛和其他获奖证书等;
(2)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
2、区人社局在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申报人网上填报内容和纸质材料核对工作,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需研究讨论的与市人社局联系。
3、市人社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在10月15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提出资助建议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核拨资助资金到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划拨到企业;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1、其他特别优秀人才以及我市新招引的重大突破项目建设单位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团队,可直接向市人社局申报。
2、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12月31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仍按《常州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实施办法》(常办发〔2013〕35号)规定申报。
3、企业以社保缴纳的单位编号及密码登录。
4、附件上传须为JPG格式,图片须清晰,单个附件不超过1M。
5、申报工作联系部门:
高层次人才申报请联系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812室),电话:85681933
高技能人才申报请联系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915室),电话:85682019
附件“211工程”院校名单(11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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