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涉外知识产权
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苏政发﹝2009﹞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7﹞157号)精神,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已启动2013年度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在2012年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获得胜诉或达成和解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报《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报送《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报告》,报告应当写明发生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具体案件,简述案件处理过程、处理结果,处理结果对企业或产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处理过程发生的总费用支出(附具费用支出清单)等事项;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上述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请勿使用装订夹),并提供一式三份。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常州市知识产权局法政处(常州市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B座1611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江苏省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3月19日
(联系人:赵暖 联系电话:0519-8568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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