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镇Y653儒汤线改造工程 |
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X201河儒线大修工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儒林镇Y653儒汤线改造工程、X201河儒线大修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金坛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儒林镇Y653儒汤线改造工程起于S239,终于汤墅村村委,全长2.28km。该路段现状为四级公路,共有老桥1座即汤墅桥、圆管涵2座。本次改造方案为拓宽路基、维修老路面水泥砼板块,完善土路肩,对路基沉陷、破损严重段进行挖除新建;汤墅桥改造方案为利用老桥台向左拓宽1.6m,重做台帽、上部结构及桥面系;2座圆管涵改造方案为挖除重建。
X201河儒线大修工程起于S340薛庄丁字路口,终于儒林镇,本次招标段落为K0+100-K2+123.572(S340-兴隆桥)路面宽9m、K2+996.5-K5+544.299(河头镇-金武公路)路面宽9m、王家墩桥及北侧道路。本次改造方案为对老路处理后(包括桥面)加铺沥青混合料面层,王家墩桥(5×10m)为拆除并重建桥梁上部结构。
本次招标共3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RTX-1:主要工作内容为全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管线、安全设施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2)HRX-2:主要工作内容为S340-兴隆桥段及河头镇-金武公路段路基路面、桥梁、雨水管线、安全设施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WJD-3:主要工作内容为王家墩桥改造及北侧道路维修等的全部作业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计划工期为2013年8月15日-2013年12月15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
a、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如不具备,其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应当委托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其他检测机构,并提供合作协议。
3、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4、RTX-1、HRX-2标段投标人近3年(2010年至今)完成过公路工程的施工,信誉良好;WJD-3标段投标人近3年(2010年至今)完成过桥梁工程的施工,信誉良好。
5、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担任过同等规模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若有)、项目总工均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RTX-1及HRX-2标段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其委托检测机构注册的道路专业试验工程师,并配备至少3名试验检测员;WJD-3标段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或其委托检测机构注册的桥梁专业试验工程师,并配备至少3名试验检测员。
7、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含备选)和项目总工(含备选)必须提供金坛市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廉政准入制要求的证明。
3.2 施工项目同一投标人所投标段数量不限,但仅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各投标人于2013年7月5日-2013年7月9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心试验室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员证书、廉政准入制证明(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报名。
4.2 请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3年7月10日下午13:30-14:00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人自备。图纸押金500元/标段,在开标会当天统一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czjt.gov.cn/)及“金坛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jtjt.gov.cn/)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坛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坛市北环西路165号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401室
邮政编码:213200 邮政 编 码:213022
联 系 人:孙娇、徐萍
电 话:0519-81182366-8012
传 真:0519-81182399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