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质发〔2012〕17号
各辖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厅质监局交质传[2012]1号《关于组织开展“五一”前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予以转发。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情况,要求如下:
一、迅速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文件通知要求,立即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将检查整改情况于4月28日前报市交通质监站。
二、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通知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监控方案。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或工点,“五一”期间一律停工。
三、市交通质监站将对我市在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项目节前安全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五一”前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交质传[2012]1号)
关于组织开展“五一”前全省公路水运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交通(港口)质监站(处),省交建局、大桥指,南京四桥指:
目前全省各地交通建设工程相继进入施工旺季,安全生产是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保障“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省厅苏交质[2012]11号《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安装与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2、省厅苏交质[2012]17号《关于印发<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以预防起重机械设备事故和支架、脚手架坍塌类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3、“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情况;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6、《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自查;
2、各工程安监机构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厅质监局将对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各地、各工程项目要组织开展好节前拉网式工程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监控方案。凡是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或工点,“五一”期间一律停止施工。同时,在“五一”期间,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各市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要将节前工程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厅质监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