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存侥幸,以为把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挂靠到外地企业,你们就查不到了,现在真是知道错了……”2021年7月,公职人员徐某面对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的处分决定书时后悔不已。
为进一步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2020年9月,金坛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要求公职人员填写挂证取酬自查自纠表,停止挂靠行为,并主动上交违规所得。截止2020年10月,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全区共查纠挂证取酬172人,主动上缴酬金145万余元。
“我区现有党员约3.9万名,监察对象1.2万名,人员众多,如果逐人核查,难免影响工作效率,所以充分用好大数据平台,进行数据碰撞,检索出可疑信息,再通过线下核实印证,提高工作质效。”该区纪委监委挂证取酬专班负责人介绍。
随后,金坛区纪委监委通过税控系统调取全区在岗在编公职人员非本单位报税数据1.5万余条,涉及人员1453名;通过教育考试院调取我区在岗在编公职人员持证数据246条;对接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借助行业大数据平台,对基础数据进行再筛查。
对于筛查出的存疑数据,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分工负责,通过查企业账册、调银行流水等方式,逐一核实。截至目前,已移送问题线索12条。
公职人员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在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牟取报酬,不仅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也扰乱了相关行业的市场秩序,但是对于“挂证取酬”问题的处理也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该区纪委监委组织审理室、案管室、监督检查室等职能室对移送的问题线索进行会商会审,围绕党员与非党员、监察对象与非监察对象、挂证时间长短、涉及金额多少等方面,结合市纪委监委指导性意见,明确处理主体、处置依据及条款。截至目前,已立案8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追缴违纪款16.81万元。
实现“治”“防”衔接,必须扎紧制度“笼子”。该区监委向相关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同时督促挂证取酬现象较为突出的住建、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制度性规定,要求明确定期治理范围和措施,建立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
“面对新发展阶段,要用新视角、新思路、新方法,推动信息化与监督工作全方位融合,让纪检监察工作插上智慧的翅膀。”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