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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机关纪委开展 公房出租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8-2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市级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公房出租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要严格落实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这是常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机关纪委负责人每到一个单位检查公房出租时必讲的一句话。

今年以来,该局机关纪委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有个别基层单位在公房出租中存在不规范行为而引发矛盾的问题后,立即向该局主要领导人汇报并征得局党组同意,在全系系统组织开展了公房出租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公房出租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单位上报公房出租自查情况报告,明确对清查不力、有禁不止的单位和领导视情节轻重实施问责,对瞒报漏报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作严肃处理。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公房出租自查自纠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起了“第一责任人”责任,工作专班能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组织实施清查,逐房建档,列表造册,主动落实了“边清查、边整改”两同步要求。

二是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局机关纪委牵头,督查室、办公室、财务审计处配合,集中利用一个半月时间,采取“基层单位自查自纠、市局联合工作组复查、局党组研究处理特殊情况”等三个步骤,对全市系统的所有公房出租行为进行普查。一查出租行为是否执行了审批与公开招租等程序;二查租金收与缴情况是否正常;三查公房是否存在闲置或作他用情况。从该局联合工作组复查情况来看,各基层单位前期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负责,数据与情况表述详实,发现并及时整改了一些问题,公房出租程序得到有效规范,主体责任、经营管理责任、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

开展全市资规系统公房出租专项整治,推进了该局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落实了安全生产要求,促进了内控机制建设。(施冠军 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