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第三方来维护河道,镇政府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对第三方的服务质效如何管控?”这是督查组督查某镇河湖长履职情况时提出的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的决策部署,今年8月,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协同区河长办在全区开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专项行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见行动、见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入调研全面推进。多次召开座谈会,细化行动方案,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专项行动的通知》,督促各地河长办、成员单位及全区266名镇村级河湖长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主动履职、担当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突出重点集中督查。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重点围绕“两违三乱”整治、河道管护、河长巡河、小微水体责任落实、交办问题整改等5个方面,采取听取介绍、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式对6镇3街道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了集中抽查,发现问题当场反馈督促整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开展督查9次,发现问题25个。
压实责任常治长效。将河湖长履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聚焦检查发现、群众反映、上级交办、媒体报道、第三方反馈问题的整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强化执纪问责,督促责任主体履职尽责,推动形成强监督与强监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呵护河湖生命健康,守卫美好环境家园。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区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实现群策群力、共享共治,让金坛各条河流的水不断变清变净。”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杨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