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决定对江苏安全生产尤其是危化品生产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国务院随即成立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用一年的时间对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分三阶段开展督导。省委省政府及时出台《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动专项整治整出成效。市委市政府响应号召,定于近期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迎接国务院督导工作。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立足派驻监督职责,及时把准工作方向,制定了《关于落实国务院专项督导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方案》,对驻在部门贯彻中央、省市重大部署决策,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执法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监督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一是监督检查学习贯彻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驻在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和省市委相关要求、省委省政府警示教育研讨班要求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二是监督检查动员部署和具体推进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形成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是否突出条块结合、联动推进、科学高效。督促市应急管理局从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决策,层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出成效。三是监督检查作风建设情况。采用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有选择性地参与到具体行动中,“嵌入式”监督工作人员作风建设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四是监督检查整改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跟踪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监督,看是否按要求做到闭环管理。重点关注整改走过场、处罚不执行或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深入挖掘在此过程中隐藏的说情打招呼、人情执法、政商关系只“亲”不“清”等问题。
方案还具体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时序安排,基本与国务院督导工作和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节点保持同步,确保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谢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