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派驻连线 >> 内容
溧阳市: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党员干部廉洁思想防线
发布日期:2019-08-15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溧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公安机关业务、队伍特点,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监督执纪中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教育预防、从严把关成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该组对57人次运用了第一种形态,其中诫勉谈话5人次,通报批评9人次,教育提醒21人次;此外,还开展廉政约谈70余人次。

一是抓“四责”,促合力。将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提出处置方案,协同公安局党委开展谈话提醒、教育诫勉等工作。上半年,该组针对业务工作及队伍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问题,对有关所队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同时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把有关问题以党委和纪检组的名义及时传达到分管领导,做到层层传递压力,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发挥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抓重点,讲方法。日常工作中,结合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同时以集中约谈、定向约谈、个别约谈等方式对重点人、重点岗位人群进行谈话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有效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苗头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近五年来,该组开展廉政约谈200余人次,行政问责117人次。谈话中,注重个性化特征,以问题为导向,区别不同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对已经出现苗头问题的党员干部,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进行谈话,突出重点和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严肃认真敢于揭短亮丑、正视问题,既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又让党员干部切身感受到组织纪律的严肃性,使谈话对象明规矩、知敬畏,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三是抓日常,重预防。派驻纪检监察组处在驻在单位日常工作的第一线,因此面对面及时经常地开展教育预防工作,给党员干部打好拒腐防变的“防疫针”是基本功,及时配合提醒党委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也是应尽的职责。具体工作中,该组一是抓好《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廉政准则》等法规理论的学习,如年初结合120多名股级领导干部轮训活动,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及上级纪委一系列反腐倡廉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借助微信群每天强调重要廉政知识,同时开展“一所一品”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二是抓好全体党员干部包括家属的廉政警示教育。7月初,该组专门组织公安局部分领导干部及家属到常州监狱女子监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并通报单位近几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希望家属充分发挥“廉内助”作用,当好家庭的“监督员”和“守门员”。三是紧扣法定节假日、个人婚丧嫁娶事项申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三重一大”关键环节,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廉政提醒,同时开展日常谈心谈话以及家庭走访、给家属通报民警加班等情况加强八小时以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绷紧“廉政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是抓监督,全覆盖。近几年来,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公安工作的特点,凝聚监督合力,实现再监督全覆盖。该组切实加强与驻在部门党委的协作配合,争取最大支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结合公安机关特点,借力公安法制、审计、督察、政工、信访等部门现有的“大监督”平台体制机制,会同驻在部门党委研究制定出台《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实现基层单位纪检监督全覆盖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配齐配强公安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30余名,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近距离监督”基层党员干部的天然优势,切实做好定期会商、队伍研判、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等工作,激发纪检委员在基层的“探头”作用,有效打通“最后一公尺”的监督执纪工作“神经末梢”,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无盲区,为更好地做好第一种形态打下扎实的基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黄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