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州市检察机关紧扣巡察整改,全面排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抓好落实整改,多措并举源头防范,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在“实”上下功夫,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集中排查和纠正全市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按照全市“一学习两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确保学习经常扎实、入脑入心。组织《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一系列党纪条规以及新颁发《政法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学习,通过学习加深理解,增强执行自觉。系统组织学习最高检编发的《检察机关警示教育读本》,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全体干警。截至目前,全市各支部开展学习80余次,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9次。二是搞好对照检查。重点开展好“六查六看”活动,全市两级检察院党组组织专题排查9次,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排查24次,重点分析队伍建设的状况,查找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三是严格整改纠正。对排查出的5类19项问题系统梳理,建档立卡。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问题,以及违纪违规性质显著轻微的4个问题,即知即改到位。对于落实“三个规定”不严、社会化用工人员排查防控不仔细等问题,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不打折扣。四是健全完善机制。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组织对部门、个人可能存在的岗位职责风险进行排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600余个,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加强常态化应用。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办案实践,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台《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督办指导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3份。
二、在“控”上求突破,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结合“一学习、两整治”活动,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持续推进落实市委工作要求 ,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突出领导担当。两级检察院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抓、经常抓,抓出明显成效;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负责人,抓好推动落实;部门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担当好部门整治活动的组织者,为部门整治活动把好关。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对联系点基层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突出统筹协调。两级检察院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队伍建设工作,把队伍建设尤其是廉政建设融入案件办理、融入日常管理、刻进干警心里,正确处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全员参与和突出重点、“内部发力”和“外部发力”的关系,做到队伍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确保两手抓、两不误。三是突出氛围营造。两级检察院以检察文化建设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涵养人格品质、思维方式、行为操守、价值取向,凝聚团队力量,提升队伍内在动力。在全市检察机关掀起学习先进、争当标兵、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明确方向、凝聚共识,立足本职岗位,做出贡献。
三、把“严”字挺在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效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受理、批捕、起诉、监督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关注,着力防范廉政风险。一是盯紧“两个责任”落实。两级院党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与司法办案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检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把作风建设和队伍管理作为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强化部门巡察、案件评查、检务督查,对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护短、绝不遮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收敛、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隐形四风变异。对反映问题的线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查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及时约谈人员6次,做到精准处置。对发生违纪违法情形的,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将市委和上级院通报挂到内网10余份次,用身边人、身边事和系统内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作用。三是抓好司法责任制落实。牢牢把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改革中存在的职能分工不明、司法责任不实、监督管理不力、司法尺度不统一、配套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把对检察官的监督管理体现在司法办案上,强化司法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案件监督机制,强化案件全流程监督和案件评查,突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和惩戒机制,完善业绩考评体系,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