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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规范权力运行 推动驻在单位优化政治生态
发布日期:2018-08-09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标市委优化政治生态考核指标体系,深入贯彻市纪委政治生态优化工程部署,选准切入点,聚焦着重点,突出规范权力运行,采取“会前审”“会上提”“会后促”“年度督”等多种方式,推动驻在单位党的领导会议权力决策主题集中、讨论充分、落实高效,协助驻在单位不断巩固提高良好政治生态。

“会前审”。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联系的六家单位中全面实行“党的领导会议提前告知单”制度,要求各单位在召开决策会议前三天将会议的相关材料以规范形式报送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采取会前三审制,先由内勤人员“初审”,着重审查主题是否突出,防止主题散乱,审查材料是否齐全,防止仓促决策,审查时间是否周全,正常确保纪检组长到会参加;再由分管副组长“专审”,主要对会议决策内容进行纪律规定的合规性审查,提出明确的监督意见,供参会人员参考;最后由组长组织“会审”,对于决策会议提交材料中存在争议或模糊的内容,由组长主持召开全组人员会议进行会商讨论,形成最终监督意见。

“会上提”。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党章》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驻在单位党的领导会议组长参加制,特殊情况由组长同驻在单位负责人沟通,委派副组长代为参加,代会者作为列席者,会上宣读组长授权的监督意见,同时对现场进行监督,不再进行其他发言,确保驻在单位党的领导会议严肃高效。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的领导会议时,充分履行参加讨论和现场监督的两项职能,协助驻在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决策会议。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时不作旁观者、老好人,直面问题、直提意见,当面亮观点、现场提要求,今年以来,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的驻在单位党的领导会议均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会后促”。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全面留痕制度,要求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会议后,参会人员要将会上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登记,由内勤人员形成驻在单位监督意见汇总表和分单位的单项汇总表。今年以来,提出的36条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

“年度督”。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建议书”的作用,聚焦领导班子、聚焦“关键少数”、聚焦权力决策,集中反映突出问题。每年度,根据参加驻在单位党的领导会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形成监督建议书,指出问题同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要求定期报整改进度,下年底前报书面整改报告。目前,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文头加盖组公章的形式向驻在单位全面发出监督建议书。在监督建议书的推动下,驻在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上规范程序、防控风险、查漏纠偏。市委办新订了相关制度规定,市信访局纠正了党政会议不规范的问题,市农工办围绕大额资金拔付完善了相关程序,市档案局在推进新馆建设中实施严格廉政纪律,市保密局在设备招标采购中推行廉政双向承诺制。(姚永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