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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纪律的笼子里
发布日期:2015-10-14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权力本质的深入剖析,形成的理论共识。
  列宁指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不受节制的堕落。”古今中外的历史也反复表明,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和监督,腐败就会随之产生,绝对的权力绝对产生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对公权私用、小权大用、特权集权等权力寻租说不。这里的制度显然既包括了国法,也包括了党纪,但更重要的显然是党纪。因为,国法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而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因此,“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党纪”严于“国法”。约束和制约权力,就必须把权力关进纪律的笼子里。
  权力具有变异性。权力的本性是公共性,而公共的权力却只能由私人来行使,如果仅凭当权者道德良知的自我约束而不从制度上对权力加以制约与监督,就可能使权力运行违背公共本性,发生偏差和失误,从而出现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现象。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就是要在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创新执纪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仅要做好查办大案要案的事后纠错,更要抓好严肃党规党纪这样的事前、事中监督。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始。纪委要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才不会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权力具有扩张性。权力在行使中始终存在一种超越界限、扩展行为范围和规模的天然倾向。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把权力关进纪律的笼子,就是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党纪党规体现在日常监督之中,特别是要把对“一把手”和同级党委的监督记在心上、抗在肩上、抓在手上。有的地方总是把发展经济作为头等大事,为了完成经济指标打“擦边球”、搞变通,甚至以此作为成绩洋洋自得;有的“一把手”嘴上讲民主集中制,实际操作中却是“一言堂”,听不得别人的不同意见;还有的干部虽然不是一把手,但在分管的领域仍然紧抓权力不放,逃避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坚决抵制这些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党内民主和政治生态。
  权力具有优越性。掌握了权力就拥有了管理公共事务、分配社会资源和利益的特殊地位,这种来源于权力本身的特殊地位,却可能带给权力行使者异乎寻常的权力快感。故弄玄虚,把公共权力神秘化,“官”不大,架子不小,办事时百般刁难对方,以“吃、拿、卡、要”为手段,通过玩弄权术来满足其虚荣心和某种欲望。或者,搞“小圈子”、“小团体”,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搞搞关系、套套近乎,搞内外有别、亲疏有别。把权力关进纪律的笼子,就是要规范和压缩权力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恣意;就是要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就是要消除找关系、走后门的潜规则,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中国共产党是迄今为止最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拥有最多党员的人民政党,要管理好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党,要治理好有13亿人口的国家,就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树在心中。

(钟楼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