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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委常委闵建平等党员干部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查处并通报
发布日期:2014-08-21   来源:纪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中央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责成江苏省纪委会同常州市纪委,对溧阳市委常委、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闵建平等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有关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821日,常州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对闵建平等党员干部违纪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闵建平、王新民、张旭平等党员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其行为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第八十条之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央巡视组、省纪委同意,给予闵建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闵建平溧阳市委常委、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江苏省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职务;给予王新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溧阳市委免去王新民市委办公室主任职务;给予张旭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对参与宴请活动的溧阳市南渡镇党委书记吴旺志(副处级),由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参与宴请活动且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溧阳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周文光,由溧阳市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溧阳市交通局局长陈波涛,由溧阳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宴请活动的溧阳市民防局局长董卫国、溧阳市戴埠镇镇长扈军华、溧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维稳办主任李晓敏、溧阳市南渡镇党委副书记成俊、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建设规划局副局长谈健鹰、溧阳市政府接待办副主任殷洪雅、溧阳市上黄镇党委副书记强建方、溧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郑红金、溧阳市公安局广场警务室副主任科员赵进才等党员干部,由溧阳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819,溧阳市委、市纪委分别向常州市委、市纪委上报了书面检查报告。820上午,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沈斌代表市委、市纪委对溧阳市委书记盛建良、溧阳市纪委书记毛建国进行诫勉谈话。

  市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切实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敢抓敢管,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