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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企业投保“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2  来源:运行监测协调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常防疫企业防控〔2020〕2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我市工业企业的冲击,提高企业复工积极性,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的意见》(常政发〔2020〕16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复工企业自愿投保“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的保费进行财政补贴,现通知如下:

一、补贴企业范围

2019年度全市工业星级企业申报主体单位。(见附件3)

二、财政补贴标准

企业自愿投保的,由财政部门对企业投保保费予以70%补贴(政府补贴的总保险金额每户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保费补助不超过5.6万元,保险期限不超过半年)。保费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各半承担。

三、企业申请流程

1、企业投保后,填写《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3份(附件1),附保单和保费发票复印件3份。(当地工信局(经发局)、财政局各留存1份、市工信局留存1份)。

2、企业将以上材料送至当地工信局(经发局)进行审核。

3、当地工信局(经发局)接到企业申请后联合当地财政局共同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保单、保费发票原件现场查验)。审核无误后盖章,并填写《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附件2)。

4、当地财政局要对审核无误的企业申请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5、申报日期截止到2020年4月15日。

四、补贴工作要求

1、各地要及时将保费补贴政策向复工企业做好宣传解读工作,指导企业自愿投保和保费补贴申请。

2、各地要及时做好补贴申请审核和保费补贴拨付工作。

3、各地请在3月12日前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信局(经发局)和财政局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邮箱17249834@qq.com。

4、各地在完成保费补贴拨付工作后将《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附企业保单、保费发票复印件)、《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邮箱)报常州市工信局(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304,邮箱:17249834@qq.com)和市财政局(地址: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519,邮箱:1608076292@qq.com)。

五、其他

溧阳市、常州经开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联系人:市工信局   周  峥  85681220

             市财政局   邵惠全  85681729


附件:1.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

           2.常州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费补贴汇总表

           3. 2019年度全市工业星级企业申报主体单位名单

附件1、2、3.doc常州市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方案.pdf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0年3月11日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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