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推进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我市社会智慧转型、企业创新转型、产业优化升级,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经信综合〔2011〕204号、常财工贸〔2011〕67号)规定,现就2013年度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两化融合类
1、企业两化融合智慧项目。企业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具有较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工业产品、装备、设备或控制装置;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智能化关键技术或装置,提升产品生产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形成高效的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在现有企业信息化系统(如ERP系统)基础上,延伸和拓展企业信息化系统的深度应用(生产高级排程系统APS、产品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生产执行或控制系统MES和供应链协同管理系统等)。重点扶持市级智慧企业(含初级智慧企业)、省市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新开工或2013年开工在建项目。
2、企业电子商务项目。促进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推进大型传统企业、特色产业集聚区与零售类专业市场的转型升级。鼓励网络、信用、支付、物流等电子商务相关服务领域协同发展。鼓励电子商务技术创新,逐步完善产业链,推进电子商务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电商服务商典型示范企业。
(二)社会应用智慧化类
1、信息消费项目。面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热点,支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和各类新型信息消费电子产品;鼓励信息内容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供给;鼓励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重点支持省级促进信息消费示范试点平台项目。
2、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项目。鼓励农业信息化应用创新,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加快推进以传感器、射频识别、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推动农业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重点支持2013年度常州市农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典型。
3、综合应用项目。综合利用传感器、物联网、云计算、无线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的信息化基础平台及应用项目。重点支持省级重大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及市级示范性强、效果明显,对全市社会信息化发展有较强的引领作用的项目。
二、组织申报事项
1、申报条件:
(1)在常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
(2)申报企业须为“常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注册企业;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项目的实施地点必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5)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表指定的方向;
(6)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2、申报材料:
(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书(附件2);
(3)申报材料均须在“常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提交。
3、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按属地原则进行上报,申报单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所在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各区经信(经发)局、财政局通过管理平台对企业申报条件和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查,在网上审核推荐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前将申报表的纸质版报送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2)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与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在申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络人以备查;
(3)申报单位须按照重点支持领域规定的项目类型进行申报,原则上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其他事项
1、“常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的IP地址为:http://112.21.188.155:8088/
本通知可从市经信委网站www.czeic.gov.cn的公告栏及“常州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查询和下载。
2、企业两化融合智慧项目、企业电子商务示范项目联系人:许程伟,电话:85681295;社会应用智慧化项目联系人:仲雅芬,电话:85681289。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表
2、常州市信息化推进专项引导资金申报书
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