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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常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8  来源:产业投资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各区经信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申报2013年常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善装备水平、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推进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实施技术改造,重点支持列入市100项工业重点项目和市转型创新“510”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重点支持列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双百”行动计划的项目(择优动态调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财务制度,照章纳税;
3、具有良好的信用纪录,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纪录;
4、自觉配合市经信委、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及资金的监督检查。
52013年度已享受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须经辖市(区)以上经信部门核准或备案,在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2、先进技术装备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并符合该项目核准或备案的建设内容;
3、在合理工期内竣工投产(原则上必须在20146月底前竣工)。
三、申报材料
1、经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初审盖章的常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设备清单(已购设备发票复印件备查);
4、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②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装备及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产品市场需求和建设规模等;③项目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情况;④资源与能源耗用分析;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⑥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上报材料统一按A4纸格式,用硬纸质封面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报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
四、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103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常州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附件2:设备清单
 
2013108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22层 邮编:213022 电话:0519-85681183 传真:0519-85681234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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