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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一次全市道德讲堂集中宣讲模范好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来源:教育培训处  浏览次数:  字号:〖
 常经信培训[2013]320号
各道德讲堂示范点单位:
     今年9月20日是中共中央颁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12周年纪念日,也是全国第1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根据市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的通知》(常文明委[2013]57号)精神,9月份全市6000多个道德讲堂要开展统一宣讲模范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实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做一个谦恭有礼的常州人”主题活动,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活动方式,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不断提升“常人尚德”城市品牌影响力,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谱写好“中国梦”常州篇章提供重要精神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13年9月9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开展一次全市道德讲堂集中宣讲模范好人活动。9月10日-30日,全市“八大类”6000多个道德讲堂统一开讲,集中宣讲我市助人为乐好人尤辉、白英,诚实守信好人徐亚红、朱仲寅,见义勇为好人刘志方、林建利,敬业奉献好人严清华、严伟洪,孝老爱亲好人杨华萍、吴荷美等模范好人的典型事迹,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市民群众一起走进道德讲堂,感受道德力量,参与道德建设。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落实到位,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形成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局面。
       2. 周密部署,及时总结。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发挥优势,认真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及早安排,抓紧实施,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图片资料、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在10月9日前报市经信委教育培训处。
联系人:徐 军 13775181725 85681210
               李红娣 13057137813 85681209(传真)
               邮    箱:57841241@qq.com
               可登陆常州市经信委网站下载本《通知》。
2013年9月17日
 
 
主办单位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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